我結婚的時候,我們家沒有要聘金,只是讓丈夫買的房加上我的名字,婆家當時很直接的就答應了。
畢竟他們也不是全款買的房子,只是給了頭期款而已,房貸還是我們自己以後慢慢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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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媽給我200萬的事,丈夫是知道的,我本想把這些錢用來還房子的貸款,或者買輛車的。
丈夫卻說手上還是留點現金的好,免得以後需要用錢的時候還要去到處求人 。
我考慮了一下覺得丈夫說的有道理,丈夫心細一點,不像我花錢大手大腳的。
就把銀行卡給了丈夫,密碼跟銀行卡放在哪裡我們都知道,從那以後我就沒在意過銀行卡的事。
我結婚後的第二年後媽得了心臟病要住院,我才要用到銀行卡取錢,那時候我結婚沒多久弟弟就娶媳婦了。
父親跟後媽花了不少錢,現在手上沒多少錢,正是需要我的時候,在銀行櫃檯上我輸完密碼就懵了。
因為系統提示密碼錯誤,再試了一次結果還是一樣。
於是打電話給丈夫,丈夫卻吞吞吐吐,半天不說卡的事,卻問我要錢幹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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