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在實施盜竊行為時臨時起意,實施了欺負行為,其行為涉嫌構成欺負罪。
該男子利用被害女子劉某的認識錯誤,違背被害婦女劉某的意志與其發生關係。
刑法上的認識錯誤,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、後果和有關的事實情況發生了誤解。
小偷利用劉某以為是自己老公與之發生關係,雖配合沒有反抗但是不影響對小偷欺負罪的認定。
劉某構成盜竊罪和欺負罪兩罪並罰。
這件事也告訴了廣大女性一個道理,那就是一定要懂得保護好自己,要保持謹慎一些,這樣才不至於被別人佔了便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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