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年55歲,與老公結婚32年,膝下只有一個女兒。
55年前,我出生在了一個家庭條件還算可以的人家,作為家中幼女,從小到大我過著衣食無憂的日子,還有機會讀書,可惜我的學習成績不太好,沒能考上大學。
兩次落榜後,我爸媽也不再指望我考大學了,我爸提前退了下來,讓我頂了他的工作。
兩年後,在大哥的介紹下,我認識了老公,一個跟我家庭條件差不多的男人。
我按照父母的安排嫁給了他,成為了老丁家的小兒媳婦。
婚後第三年,我生下了一個女兒,由於我與老公都有正式工作,因此女兒註定是我們唯一的孩子,好在頗有兒孫福的公婆已經有了三個孫子,最期盼著孫女的到來,見我生了女兒後十分高興。
慣子如殺子,這句話是真理,印證在了我們一家的身上。
我們對女兒有求必應,百般寵愛,把女兒養成了一個心安理得地向父母索取、絲毫不考慮父母感受的人。
我女兒今年28歲了,六年前,她剛剛大學畢業,就帶了一個男孩子回家,說是她的男朋友,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三年多了,希望我們同意這門親事。
本來,男大當婚女大當嫁,只要女兒找到一個合適、配得上她的男人,我們是不會反對這門親事的,可是男方家的經濟條件讓我與老公實在是無法接受。
女婿父母以種地為生,雖然是獨生子,但全家一直過著捉襟見肘的日子。
他父母沒有養老金,現在靠地里刨食,以後肯定靠兒子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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